日期: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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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不断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与质量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采用院(系)自查与自评、学校督导专家检查的方式。
(一)自查与自评
按照学校《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西石大教〔2023〕67号)、《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西石大教〔2023〕14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以及院(系)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实施细则,对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与自评总结。(附件1)
自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及附件、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外聘教师登记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审阅意见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意见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综合成绩评定表》等。
(二)督导专家组检查与评价
校督导专家按照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文件及院(系)实施细则,对院(系)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与评价,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表》(附件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与评价评分表》(附件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与评价总结表》(附件4)。
主要检查与评价内容:
1.院(系)自查与自评总结。
2.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制度文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
4.随机抽取各专业不超过10%的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质量评价。
二、进度安排
(一)院(系)自查与自评阶段
第3周(9月14日-18日)。9月18日前,各院(系)组织各专业完成自查。
(二)督导专家检查与评价阶段
第4周(9月21日-24日)。督导专家分组(分组另行通知)赴各院(系)检查自查情况,对部分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成立院(系)毕业设计(论文)自查与自评工作组,对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展开全面自查,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应安排专人协助教学督导开展检查工作,提供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以及督导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表格等材料。
(三)9月28日(星期一)前,院(系)将自查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交高教研究与评估督导中心(鄠邑校区开物楼411A)。
联系人:王若梅 电话:88382386
附件:
高教研究与评价督导中心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