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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30 10:32:5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机关、科研、教辅及附属各单位: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领导、处级干部、校和院系两级教学督导、同行教师(含辅导员)等人员要深入课堂开展听课评教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各类人员听课评价材料提交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系)人员听课材料

(一)收集整理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教学督导、同行教师(含辅导员)听课评教材料。

(二)完成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教学督导听课评教数据统计(附件1),同行教师(含辅导员)听课评教数据统计(附件2)。

(三)7月10日前,将处级干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本及附件1(签字、盖章)附件2(签字、盖章)交高教研究与评估督导中心(雁塔校区行政楼212)。其他人员听课评教材料由各院(系)存档。

二、机关、科研、教辅及附属各单位处级干部听课材料

收齐本单位处级干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本,并填写附件1,于7月10日前将处级干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本及附件1(签字、盖章)交高教研究与评估督导中心(雁塔校区行政楼212)。

三、注意事项

(一)在收集整理听课评教材料过程中要确保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完整。

(二)未完成听课评教任务人员要在统计表中注明原因。

联系人:刘永鑫电话:88382382

附件:1. 处科级(督导)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

2.同行教师(含辅导员)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

高教研究与评估督导中心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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