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机关、科研、教辅及附属各单位: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领导、处级干部、校和院系两级教学督导、同行教师(含辅导员)等人员要深入课堂开展听课评教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各类人员听课评价材料整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系)听课材料整理要求
(一)收集整理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教学督导、同行教师(含辅导员)听课评教材料。
(二)完成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教学督导听课评教数据统计(附件1);同行教师(含辅导员)听课评教数据统计(附件2)。
(三)2025年1月6日前,将处级干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本及附件1(签字、盖章),附件2(签字、盖章)交高教研究与评估督导中心(雁塔校区行政楼212)。其他人员听课评教材料由各院(系)存档。
二、机关、科研、教辅及附属各单位听课材料整理要求
收齐本单位处级干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本,并填写附件1,于2025年1月6日前将处级干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本及附件1(签字、盖章)交高教研究与评估督导中心(雁塔校区行政楼212)。
三、注意事项
在收集整理听课评教材料过程中要查看评价内容是否完整。在填写附件1过程中,对未完成听课评教任务人员要注明原因。
联系人:刘永鑫 电话:88382382
附件: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
2.同行教师(含辅导员)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
高教研究与评估督导中心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