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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4 08:48:4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开展学生评教工作是我校旨在加强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完善教师教学效果反馈,科学评价教师授课质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保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评教结果客观、有效,现就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评教动员和宣传。为保证每一位学生都参与评教,各院(系)积极动员和宣传,将评教工作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指导学生认真、公平、严肃的对教师授课过程和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要确保参评率,逐班进行核实,扎实开展本项工作。

二、学生评教要求学生评教成绩是教师和院(系)各类考核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生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评价教师的整体教学过程。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使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得到肯定,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及时改进提高。学生本人按照评教时间节点要求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独立完成评教工作严禁委托或者代替他人评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名学生必须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全部进行评教,否则无法查看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

学生网上评教指南见附件。

三、评教时间安排。2024年1月4日—2月27日。


在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对评教工作有建议和意见,请及时联系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8382382


附件1:学生网上评教指南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4年1月4日








附件:

学生网上评教指南

一、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后,点击“量化评教”模块,切换学期到相应的学年学期进行评教,点击“是否评教”,进入正式评教界面

二、在评教界面的课程列表中,在“被评人”栏中点击“授课教师姓名”,填写评教问卷。根据任课教师的实际授课情况逐项进行评教,评教结束后点击问卷下方的“提交”按钮,返回到评教课程列表界面,该门课程评教状态显示为“已评教”,评教结果以等级形式显示,已评教课程不能再次评教。继续在评教课程列表中选择未评教课程进行评教。

三、评教问卷中每一指标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A(满意)、B(比较满意)、C(尚可)、D(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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