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促进各院(系)重视教学过程管理,切实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现将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与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评估方式
本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与评估工作采用院(系)自查与自评、学校督导专家组检查与评估、抽样外审三种方式。
(一)院(系)自查与自评
各院(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自查与自评工作组,按照学校和院(系)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自查。自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及附件、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及《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外聘教师登记表》、《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审阅意见表》、《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意见表》、《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综合成绩评定表》等。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与自评总结表》(附件1),并为后续督导专家组的检查与评估工作做好相应的准备。
(二)督导专家组检查与评估
督导专家组按分组(分组安排另行通知)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与评估的内容有:
(1)院(系)自查与自评情况。
(2)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制度文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3)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
(4)抽取各专业1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表》(附件2)。
各督导专家组根据以上所有检查与评估内容,填写各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与评估评分表》(附件3)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与评估评分总结表》(附件4)。
(三)抽样外审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实施办法》(西石大教号),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覆盖全校所有本科专业,抽检比例不低于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数的2%。对于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省级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2023届学生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参与抽检,相关专业加大抽检比例。
二、时间及进度安排
(一)院(系)自查与自评阶段(2023.7.3—2023.9.12)
9月12日前,各院(系)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与自评总结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发交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王若梅老师(雁塔校区行政楼210,电话:88382386)。
(二)督导专家组检查与评估(2023.9.12—2023.9.28)
9月28日前,各督导专家工作组完成相关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与评估工作,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与评估评分表》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与评估总结表》等材料交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王若梅老师(雁塔校区行政楼210,电话88382386)。
(三)抽样外审(2023.7.5—2023.8.30)
各院(系)按照《西安石油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学生名单》(附件5)提供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上传的最终版毕业设计(论文)(不出现学生和指导教师姓名信息),于7月5日前将匿名处理的电子版论文打包压缩发送至1120174638@qq.com。(压缩包命名格式:院系+抽检论文份数;论文原文命名格式:序号+专业名称+论文题目。)
三、结果及运用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将对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与评估整体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将结果在校内公布。
对于外审不合格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实施办法》(西石大教〔2023〕68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3年7月3日
附件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与自评总结表
附件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表
附件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与评估评分表
附件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与评估总结表
附件5: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学生名单